敲啊敲啊敲着天堂的大门

[ruby/klaasje]trance


角色不属于我,角色属于zaum

故事大概发生在卡拉洁刚到马丁内斯、刚和露比他们认识了的时候;当然在时间线上早于极乐迪斯科的剧情

真的是百合,虽然什么也没发生



你的头发是自己染的?真厉害,她前后来回打量着我的脑袋说,边说还边拎着手里的啤酒瓶子碰了碰我手里的那一只。不知道是不是她晃荡酒瓶格外用力,那玻璃与玻璃相击铮的一声如此响亮,也可能是褴褛飞旋的破音响一直就发不出那么透亮、那么高的音调,我好久没听过了。但玻璃的声音猛地落下让我背上发紧。我喜欢你头发染出来的紫红色,看上去特别……酷,特别特别适合这里,卡拉洁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讲话,仍然用三个指头拎着玻璃瓶子神经质地晃了又晃,也不急于饮酒;她的另一只手撑着下巴,手肘顶在树脂桌面上,根本不在意桌子擦净了没有。不得不承认这有些罕见,我意思是一个此地不太常见的美丽姑娘,有时候也显得不管不顾。可能吧,有很多事例可能证明马丁内斯是让人不管不顾的地方。


后半夜的酒店渐渐就空了。当然你可能不信,但即使是马丁内斯人也有窝要回。我们,可能只是我,看着她跳了整个前半夜,一开始是boogie-woogie,她们和男人们跳,男人在她周围像小公鸡那样打转,女人们用更甚于情事中的力气紧张地甩动腰肢。后来是twist,大家一起跟着那种煽情的音乐放松下来,有那么一两个人逐渐高到天上了,晕乎乎地在舞池周围缓慢地、出神地转圈,卡拉洁则像一艘漂亮游艇那样在跳舞的人中间回旋游弋,她举着双手,露出云母般苍白冷感的手臂内侧。手臂内侧的皮肤在彩灯下变换颜色,这女人身上缀银色亮片的连衣裙灵活地分开人们,就好像一把银刀子切开我们日用的面包那样。褴褛飞旋,这里别的舞女都不像她那么穿,她们更娇小,必须穿上厚底鞋才能显出胸和腿的线条,为了压住那双鞋上半身也要穿得隆重些。她们也穿合成面料,饰之以花边亮片什么的,但都没有她那样又轻又明亮。跳了半夜,等到不久就要打烊了,她才停下来找啤酒润润嘴唇,不知道嗑过什么,一双眼睛亮亮热热地猛然坐在我旁边,问我关于头发的事情。


我说是啊,觉得我染发的手艺怎么样?我染发从十五岁就开始了,瞒着父母一点一点地漂白,到后来简直都不记得自己的头发本来得是什么颜色。她疲惫又兴奋的脸,跳得流汗了,眼尾呈三角形的眼线微微有些模糊,脸上偶有的斑痕也淡淡地要显出来。化妆品里的工业香精溶解在人的热汗味儿中,又和高焦香烟的余味混在一起,那种味道我倒很不讨厌:加上鼻子底下的啤酒花苦味,是一个好夜晚的味道。


哦,对不起,我不知道这么酷的紫红色也是要漂的……我以为深色头发也能直接作出这种效果呢。她仍然让眼睛停在我的头发上,左右上下地看,最后终于看了个够,直视着我的眼睛讲话:毕竟我刚来了不久,也不知道在哪儿能靠谱地弄弄头发。你看这儿需要补色了。她嚯地低下头去,用那只空着的手拨一拨头发,向我展示她头顶的情况:金发的发根儿部分有三五厘米可能泛起了新长出来的深颜色,四下里太暗,分辨不出那是栗子色还是黑色。她拨动头发的手指上停留着带亮粉的指甲油,从指尖部分开始稍有剥损。


卡拉洁重新直起身来,问,那你知道我该去哪儿找家店吗?……上一次仔细做头发,大概还是我在奥兰治的时候。她有点羞赧地笑起来,这笑容是一个漂亮女孩自觉欠于打理修饰的那种微笑,有点娇气的成分在的。她真漂亮,自从她来了大家都知道她漂亮,但没想到即使是她头发中间分出来的一条细线,那雪白的一线头皮都像酒杯口上蘸的一圈盐粒……我还能怎么说呢,我说别去他们那儿漂,他们用的药水会让人感觉像整一层头皮被揭掉了,听说还有得了皮肤病的。我倒是留着自己用的漂发粉,你愿意的话就分你一些。应该是在奥兰治的商场也能看见的好牌子。


你真太好了!但我没自己做过这种活,怕伤了头皮什么的……白天,明天下午我上班之前,你有时间来帮我处理一下头发吗?晚上我请你喝酒,来一杯好的,不是比尔森……明天不喝比尔森。说到这里她倒是停下来灌一会儿啤酒,然后从鼻子里长长地呼一口气;我们喝更带劲的东西,你做司机跑过那么多地方,肯定明白这个就很一般,很他妈无聊……虽然到了瑞瓦肖,我还没喝过瑞瓦肖骡子呢……实际上瑞瓦肖骡子反而是奥兰治人发明的,我们倒不特意喝,但我没能在她的自言自语里插上嘴。她到底嗑什么了,或者说到底什么跟什么混着嗑能让人这么愿意讲话?


她继续说,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染金发吗,你这种坏小孩儿从小偷偷折腾头发,但我小时候很无聊,我在奥兰治北边的城郊长大……说出来你也不知道那是哪儿,只有田的地方……草地,夏天的麦子。只有夏天的麦子,全都是麦子,联合收割机,剩下的麦粒,麦穗是很硬很痛的,但天不特别蓝,那里原先工厂还挺多……颜色很暗的头发就是那么无聊。我觉得头发像麦子一样无聊。所以我一直想,我一直想把头发漂成金色,夏天会有天气非常好的时候,又热又晃眼,我想要那样又热、又痛、又晃眼的颜色。痛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事情……痛是好事情。她嘻嘻笑了起来,嘴上的唇膏已经黏成焦干的块状。就算是眼力再差也能看出来她实在是不太正常地情绪高涨;她很熟稔地伸出手,把手指放到我的头发里。


虽然我完完全全不讨厌她的手。其实我以为她要继续说下去;这无所谓,毕竟就是有些人喝多了要骂人的,也有人嗑高了会说胡话,现在起码她讲话还有点逻辑。但她暂时闭上了嘴,就只是摸着别人的头,虽然也没有那么奇怪……她不再看我,她低下脸去看桌子,而她的手还在我的头发之间逡巡。有时候那手指的指甲边缘刮到头皮上,当然不痛,那感觉只能说很特别,被她手指碰到过的地方残留有某种沉重感,好像某种磁力那样。人难以抗拒那种磁力,要么说难以抗拒去感觉它。人难以走过雪地不留下痕迹。它就留在那里,而她的手毫无章法地摩挲着,从太阳穴的位置埋进头发去,慢吞吞地向下走,沙沙簌簌地一直来到下颌;那手离开一秒,再落到脖颈侧面,向后压过毛茸茸的后颈,自那里向上又分开我的头发:一头因为常年漂白染色而显得焦枯的紫红色头发,唯一的好处就是在早晨刚刚洗过。天,幸好我洗过。先是手指,后来她的手心也贴过来,挨在头发和皮肤上,后来在抚摸里加上了一点儿拉扯。即使这样她还是不看我,虽然手上动作变得有点重了——我知道她在做什么吗?我知道在奥兰治市郊长大的女孩子,童年的时候也有可能和家养的看门狗玩儿。马丁内斯人总体来说没有饲养宠物的余裕。那是抚摸宠物猫宠物狗的方式吗?她摸人头发的方式我不愿意细想,如果不想狗的事情,那只剩下她触摸残留的沉重感。一种富含渴望的沉重。在那种沉重之后通常是很熟悉的疼痛,在深处,又鼓又涨的疼痛。痛有时候像海水涨潮,把人未曾梦想过的、电击般的快乐卷带上岸来。她也说痛是好事情:你也想要那种痛吗,我们想的是一种痛吗?原谅我,我只知道那一种快乐的痛法。那大概是好事情。


……那下午你会来吗?现在她已经滑下去,把脸埋在了另一侧的胳膊里,讲话声闷闷的,整个上半身都搭在了桌面上。这时候早就只有一个回答了;我的一绺头发,仍然有一绺头发松松地攥在她手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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